深户原档案单位转移是指在深圳市范围内迁移户口时,需要将原档案转移到新落户的单位,使得新单位可以管理迁往深圳的居民户口的档案资料。办理深户原档案单位转移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办理单位转移前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转移
根据《深圳市户口管理条例》的规定,以下情况需要办理深户原档案单位转移:
1、原单位解散或撤销;
2、原单位不再负责该居民户籍管理;
3、原单位已经解除了与居民的用工关系。
如果以上情况都不适用于您,就不需要办理深户原档案单位转移。
二、确定户口转移事宜
确定好户口转移的事宜后,需要联系原落户地派出所,领取《深户原档案单位转移申请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给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表中需要填写申请人的个人信息、要转移的单位名称和地址等内容。同时,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本原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接受单位审核
提交申请后,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将审核申请材料,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认证,并告知申请人转移结果。如果审核通过,办理深户原档案单位转移手续。
四、迁移户口
审核通过后,需要携带转移手续及盖有原户籍地公章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到新的户籍地的派出所进行转移,新的派出所将开具迁移证明,完成户籍迁移手续。
总之,办理深户原档案单位转移需要提供详细的材料证明,您需要及时与原派出所和新派出所取得联系,并在相关规定期限内完成办理手续。同时,需要特别注意应当将户口簿、身份证、家庭等相关证件进行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