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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谷小保 2022-02-26 18:23:15
为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校(幼儿园)省级培训项目管理规定(广东教育函[2014]47号)、广东省幼儿园校长资格培训指导意见、广东省教育部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校长资格培训通知(广东教育函[2016]36号)精神,促进各级幼儿园校长持证,提高学校能力和管理水平,现招收幼儿园校长培训班,具体招生情况如下:
培训对象
1.各级幼儿园园长(含副园长)等从事早期教育管理的相关人员,在任职前或任职后未参加过资格培训的教师;
2.拟任或后备幼儿园园长(含副园长)。
基本条件
培训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单位推荐;2.从事学前教育五年以上,仍在幼儿园工作;3..中师以上学历;4..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培训内容
学员必须按照广东省校长培训的规定完成理论学习、后续实践、网络研究和案例
研究四个模块的课程和学时。学生学习期满后,将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
符合培训要求的,颁发《广东省幼儿园园长资格培训证书》。
收费依据和标准
1.收费依据: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的规定“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校(幼儿园)省级培训项目管理规定(广东教育继续函[2014]号。47)、广东省教育部发布了《广东省幼儿园校长资格培训指导意见》和湛江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1.报名材料:(1)电子文件:《广东省幼儿园园长资格培训报名表》和《广东省幼儿园园长资格培训学员信息报名表》(注:①文档以个人名称重新命名;2.文档数据与纸质材料一致;3.文档年月日前发送至邮箱(2)纸质材料: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聘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无聘书或劳动合同可由工作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广东省幼儿园园长资格培训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照片后复印件)一份;四张大一寸红底照片。
2.学生报到时,应提交纸质材料和各种证件原件,经审核确认后退还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