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于2021年6月1日发布了新的“年入户”政策,该政策是深圳市积极探索更加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社会治理,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来深圳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该政策对纳税条件的要求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定,申请人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有资格申请年入户。
在过去的深圳落户政策中,户籍管理部门主要采用的是积分制度。积分制度的主要原理是根据申请人在教育、年龄、职业等多个方面的情况进行评分,在达到一定积分后方可获得落户资格。但是,由于深圳吸引了大量高素质人才和企业进驻,导致积分制度难以支撑如此庞大的落户需求。因此,深圳市政府在全面评估之后,决定实行“年入户”政策。
根据“年入户”政策,申请人需要在近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达到一定标准,才有资格申请年入户。具体来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要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者需要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要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合法就业个人需要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
除了纳税条件的规定,申请人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例如,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且户口簿“服务处所”栏需反映申请人不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此外,申请人还需要证明自己没有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对于不符合年入户要求的申请人,可以选择参加积分制度。但是由于积分系统尚未开放,申请人可以通过联系深圳安家保等代理机构办理落户。值得注意的是,代理机构除了工本费不收其他费用。
实行年入户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积分制度难以支撑落户需求的问题。但是,由于年入户政策的要求比较严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并不是很多。因此,深圳市政府还需要进一步探索适合深圳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深圳发展,为深圳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更多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