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公安局发布了新的户口落户规定,其中明确了申请落户深圳户口的条件和标准。根据新规定,想要在深圳市落户的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申请人的身份和纳税条件必须符合规定。如果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那么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必须累计在300万元以上;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那么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必须累计在60万元以上;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那么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必须累计在30万元以上。如果是合法就业个人,那么最近连续3年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累计数额必须达到24万元以上。除此之外,其他申请人还必须最近3年一直在同一个企业且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其次,申请人的年龄也有一定限制。年龄必须在50周岁以下,如果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话,年龄可以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第三,申请人的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必须反映其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如果不是这种情况,申请人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者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最后,申请人在过去没有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这也是落户的必要条件之一。
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就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来落户。目前,积分系统还未开放,只能先积分100或以上后等待系统的开放。根据新政策,超过按分数排队。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官方规定,深圳户政中心除了收取工本费外,不会收取其他费用。如果需要办理深户,可以选择联系代办深户的公司,一般收费标准在1800-2000元之间。其中约定的服务项目有:助应申请人收集所需资料,全程代办申请,安排办理时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