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深圳市出台了新的个人所得税入户政策,该政策将个人所得税纳税额作为申请深圳户口的一个重要依据,同时对申请人的年龄、单位背景等方面也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其中,最引人注目的焦点就是个人所得税纳税额与入户的关系。
根据政策,个人所得税纳税额累计满足一定标准的申请人,即可享受较高的入户优先权。具体标准如下: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或者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
此外,在满足以上纳税标准的前提下,申请人还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除非纳税额超过规定的标准1倍以上,否则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申请人的户口簿“服务处所”栏须反映出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若不在编则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此外,申请人还不能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入户。目前,积分入户系统还未开放,申请人可以先通过落户代办公司办理积分入户或者等待系统开放后按分数排队入户。需要提醒的是,不同的落户代办公司可能会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一般收费在1800-2000元之间,此外,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其他费用。
总之,对于符合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标准的申请人来说,入户的可行性大大提高,但同时也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建议申请人在进行落户前仔细了解政策的相关规定,以便顺利通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