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深圳市户政局发布了一则新规定,即在深圳申请落户需要同时满足新的纳税条件。根据规定,除符合积分入户政策的申请者外,个人或企业申请落户深圳需要在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额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能满足新的入户条件。
据悉,新落户规定的纳税标准分为四个档次,分别是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以及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此外,对于在深圳合法就业的个体,在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24万元及以上,也可以满足新的入户条件。
除纳税条件外,申请落户的申请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户口簿“服务处所”须体现申请人是合法工作人员;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如果申请者纳税条件符合要求,但年龄超过50周岁,则每多缴纳1倍以上的纳税额,就可将迁户年龄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如果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要收到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如果申请人不满足以上条件,则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申请落户。目前积分系统还未开放,但可以先进行积分,积分100或以上的申请者等待系统开放后即可满足新增政策的入户申请要求。如果积分不够或需要办理落户,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代理机构,他们提供的服务一般收费标准是1800-2000元,其中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会收取其他费用。
总的来说,新的纳税条件将限制更多的人群申请落户深圳,旨在控制深圳市的人口数量,同时也希望通过落户条件的提高,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落户深圳,推动深圳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