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于2019年8月1日起实行新的人才引进政策,推出积分入户制度,积分多者优先,落户条件更宽松。涉及到深圳积分入户的纳税问题,以下是需要注意的细节。
第一,对于纳税额的计算方法,需要遵循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的累计计算。申请人需要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证明其是否符合落户条件。此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最近3年的纳税证明。
第二,申请人年龄需符合要求,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也可以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申请人需通过合法渠道获得收入,否则收入无法计入纳税额,也不能用于落户条件的计算。
第三,申请人的户口簿需要填写“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的工作单位或个体经营场所。对于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申请人,需提供该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者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第四,申请人须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否则,申请人将无法通过落户审核。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落户。而目前积分入户系统还没有开放,可以先积攒100分以上,等待系统开放后才能进行申请。若申请人的积分不足或需要办理落户手续,可以联系代办深户,其一般收费标准在1800-2000之间,户政中心除工本费外不收取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