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深圳市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加速引入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也方便本地居民迁户落户。其中,深圳纳税积分入户优惠政策备受关注。本文将详解该政策。
一、政策适用条件
深圳市纳税积分入户政策执行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和企业:
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符合条件一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连续工作3年以上。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也需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此外,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若纳税额超过规定的1倍以上,则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申请人的户口簿“服务处所”栏需反映申请人不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若属于此类人员,需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同时,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政策内容
符合政策适用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和企业,可按照纳税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纳税额,计算积分,并根据积分排名来争取户口指标。
具体来说,纳税积分入户政策将每个纳税年度实际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下企业视为0积分;在3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企业,每增加1万元纳税额获得1分积分;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企业,每增加1万元纳税额获得2分积分;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每增加1万元纳税额获得3分积分;个人纳税者将按照倍率计算积分。根据积分高低排序后,每个月优先安排积分高的申请人进行公示,超过按分数排队。
新政策不仅降低了入户门槛,而且累积纳税额对企业和个人公平透明地反映了贡献,从而提高招才引智和人才留用的效果。
三、注意事项
如果不满足政策适用条件,就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来落户。积分入户暂时不受限制,但积分系统暂未开放,可以先积分100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此外,需要办理落户的申请人也可以联系代办机构深圳安家保,提前申请和提交资料,节省时间和精力。
深圳纳税积分入户优惠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扩大了迁户落户的范围,加速了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也为更多有实力、有才华的人才和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