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年落户关键指标有效期解析
自2019年2月22日开始实施的《深圳市落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深圳的年落户政策进行了重要改革,打破了以往的单一指标门槛,引入了“纳税”、“社保”、“人才”等多项指标,并且对这些指标的有效期做出明确规定,彻底改变了过去的“一年有效期”政策。下面我们将对深圳的年落户关键指标以及有效期进行进一步的解析。
一、关键指标
《办法》规定,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
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合法就业个人以外,其他申请人还必须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连续3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此外,申请人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括55周岁)。
2. 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应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3. 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有效期
相对于以往的一年有效期政策,《办法》对多项指标的有效期进行了具体规定,具体如下:
1. 纳税额指标: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纳税有效期为最近3个纳税年度。
2. 个人纳税额指标: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纳税有效期为最近3个纳税年度。
3. 个体工商户纳税额指标: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纳税有效期为最近3个纳税年度。
4. 个人所得税指标: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所得税有效期为最近3个纳税年度。
需要强调的是,申请人必须在有效期内满足相应的条件,否则将无法享受年落户政策。
三、积分入户政策
对于那些不满足年落户条件的申请人,深圳市采取了积分入户政策。根据《办法》,将通过“一人一分”、“一分通用”的方式,以社会保险及个税缴纳记录、学历专业、年龄、居住地、社会稳定性等指标,对申请入户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分,取分最高的人员进行首次入户。积分系统暂时还未开放,可以先积分100分以上后等待详情规定,新政策是超过按分数排队。如申请人积分不够或需要办理落户,可以联系代理机构深圳安家保。
四、结语
可以说,《办法》对深圳的年落户政策做出了一次彻底的改革,引入了多项指标,并且对有效期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不仅进一步增强了深圳的人才吸引力,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而言,也提供了更为公平、更为透明的入户机会。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必须在有效期内满足相应的条件,否则将无法享受年落户政策。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实现入户。总之,深圳的年落户政策仍在不断优化,为广大申请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