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公安局出台了《深圳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新政策,明确了深圳市纳税入户的申请条件和具体操作流程。根据该政策,纳税入户与之前的“投资入户”和“就业入户”相比,更注重个人的纳税情况,以此来衡量个人的贡献和价值,进而进行永久落户。
根据政策规定,纳税入户须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符合三年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上和24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股东或出资人,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的其中之一。此外,纳税入户申请人的年龄不能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
对于符合纳税入户条件的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税收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等一系列证明文件。申请人还需要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注销户口,获取迁移证明以及户口迁移证明,最后,再在深圳市户籍管理中心办理纳税入户手续。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申请人户口所在单位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情况,需提供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对于无法满足纳税入户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积分入户来实现落户。不过,目前积分系统尚未开放,可以先积分100分或以上,等待系统开放后再进行申请。此外,申请人也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等代理机构进行落户申请。
总的来说,深圳市的纳税入户政策,通过考察个人税务贡献情况,来体现个人在城市中的贡献和价值,是一种更加公平、更加科学的永久落户方式,也为更多有实力和有实际贡献的人才提供了适宜的落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