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自推行积分落户政策以来,一直备受关注。该政策的实施对于深圳这座人口密集的城市来说,有促进公共资源合理分配、优化人口结构、提高城市竞争力的作用。近日,深圳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发布通知,对深圳市纳税积分入户政策的条件做出一系列的修改。
首先,针对纳税条件做出较大的修改。按照新的规定,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或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申请人,均可享受纳税积分入户政策。除此之外,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也可以享受该政策。需要注意的是,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在申请前的三年中,需一直在同一企业持证上岗。
其次,年龄要求方面也有所调整。在原先的政策中,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但新政策中,该年龄限制调整为50周岁。而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第三,在关于服务处所的要求方面,针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须反映出其所在单位,同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最后,除了上述条件以外,申请人还需证明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进行申请,但积分系统暂时并未开放。已经积分100或以上的申请人可以等待系统开放后,通过超过排队中其他人的积分来获得落户资格。如果积分不够或者需要办理落户手续,可以联系代办深户公司,代办深户公司一般收费标准是1800-2000之间,户政中心工本费除外。
总体来说,深圳市在纳税积分入户政策的条件方面做出了一系列较大的修改,这也意味着更多的申请人可以通过该政策来落户深圳。对于申请人来说,需要尽早了解新政策的具体变化,以便更好地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