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深圳市迅速发展,在吸引人才方面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为了更好地服务引才和生活的市民,深圳市提出了一项新政策——纳税入户。随着该政策的出台,需要申请纳税入户的人们纷纷关注起需要提交哪些纳税证明材料。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最近三年(至征税期结束日止)企业全年纳税申报表。
2.最近三年(至申报日不含当年)企业纳税完税证明,需加盖公章或税务机关专用章。
3.最近三年(含之前年度)企业缴纳税款的企业银行清单。
4.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公司专用章)。
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最近三年度全部税种纳税申报表及缴纳税款的银行回单或转账凭证。
2.最近一年度个体工商户核增或变更过的完税证明以及对应的纳税申报表及缴纳税款的银行回单或转账凭证。
3.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个体工商户专用章)。
三、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自然人股东
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自然人股东,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最近三年内全年纳税完税证明,需加盖公章或税务机关专用章。
2.最近三年纳税申报表。
3.最近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公司专用章)。
四、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个人纳税扣缴额累计超过24万元(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的,在深圳合法就业的个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最近三年全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及缴纳证明(需加盖公章或税务机关专用章)。
2.最近三年(至申请之前)的个人年度汇算清缴表,个税完税证明及缴纳证明。
3.最近年度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正本,红印盖章。
4.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最近三个月居住证明或社保证明,工作证明。
五、其他材料
1.受理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支撑材料。
2.其他相关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需要说明的是,不满足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积分系统暂时还不对外开通,可以先通过深圳安家保代办,代办费用大概在1800-2000元左右。此外,预计超过规定分数的入户申请者将按照分数排队。
综上所述,深圳市纳税入户所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较为繁琐,希望通过阅读本文能给有需要的人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