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落户纳税政策
自2019年8月1日起,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实施新的落户政策,对纳税人出具了浓厚的“党和国家惠企政策”,被誉为“落户金钥匙”。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无需积分入户,只需提供相关的纳税证明即可办理落户,大大缩短了落户时间和手续。
落户条件规定了纳税人要满足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申请人也不能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选择先积分入户,在积分系统开放后,再根据积分成绩进行排队。不过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积分入户后,申请人可以通过提高积分数或通过申请落户政策变更来提高自己的排名,但不能更改积分入户政策的公示时间。此外,一些申请者可能会有些担心,在积分入户和落户政策变更之间需要等待较长的时间,这时可以考虑联系专业的深户代办公司,他们可以为申请者提供更全面、准确、快速的服务,如代办海外证明和高端人才、企业投资和落户证明等。
总的来说,深圳市落户政策对纳税人提供了各项优惠服务,特别是通过推出新政策,减少了落户时间和手续,让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能够更快捷、更方便地获得户口。对于一些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就业人群来说,更是给予了积极、有力的帮助,对于深圳的发展也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