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纳税入户是否需要提供房产证明?
深圳市户政中心规定,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等纳税人可申请纳税入户: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此外,申请人需要年龄不超过50周岁,如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即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他们需要在申请时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和纳税证明等。但是并没有要求提供房产证明。因此,对于纳税入户而言,房产证明不是必要凭证。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同时,申请人必须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那么只能通过积分落户的方式进行申请。但目前积分系统尚未开放,需要等待系统开放。如有需要,可以联系代办深户的服务机构,如深圳安家保等,他们会为您提供一站式的服务。代办深户的一般收费标准是1800-2000之间,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在申请时,需要携带相关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