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自2019年8月1日起实行新的落户政策,该政策主要着眼于优化落户机制,为有条件的高端人才和优秀人才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吸引他们来到深圳,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其中,深圳的纳税入户优惠政策是吸引人才入户的重要举措之一。
深圳市人民政府通过出台《关于实施优化落户机制加快培育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提出了纳税入户优惠政策。根据政策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在深圳市落户的区县,可享受首次迁入户口时的户口迁移费和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计算优惠:
1.连续三年内纳税总额累计超过300万元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连续三年内纳税总额累计超过6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4.身份和纳税条件符合以上规定的申请人必须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
需要注意的是,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三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此外,申请人户口簿中的“服务处所”栏反映其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中的“服务处所”信息。另外,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申请人不满足以上条件,就只能选择积分入户。目前,积分系统还未开放,可以先通过积分方式,积攒100分以上等待系统开放后按照积分高低依次排队入户。如果您的积分不够,或者需要办理落户可联系深圳安家保。
总的来说,深圳市的纳税入户优惠政策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自然人股东和有限合伙企业出资人、在深圳合法就业的个人提供了便利。希望通过这一政策,吸引各类人才来到深圳,为深圳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加突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