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中国经济特区的重要城市,其中企业落户口和税收政策一直是吸引企业在深圳发展的重要优惠政策。本文将详细介绍深圳市企业落户口和税收政策。
一、企业落户口政策
深圳市政府通过实施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深圳落户,加速深圳市的发展和提高产业转型升级能力。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可以享受深圳市企业落户口政策: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同时,申请人需满足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并且,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否则将无法享受落户口政策。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获得落户资格,但是积分系统目前还未开放。如果需要办理落户口,可以联系代办深户,代办深户收费一般在1800-2000元之间。
二、税收政策
深圳市对落户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给予全额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1. 按月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
2. 总机构位于宝安区、福田区、龙华区、龙岗区且实缴增值税不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的;
3. 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总机构或者核心园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4. 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者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组织公示的企业;
5. 其他符合国家、深圳市税收优惠政策相关规定的企业。
通过对上述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鼓励企业拓展深圳市场,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深圳市的产业经济快速发展。
总之,深圳市企业落户口和税收政策,旨在吸引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深圳市发展,激励企业创新和提高竞争力,推进深圳市的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