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户籍管理办法修改后,纳税入户标准也相应作出了调整。这项政策的出台意味着什么呢?谁该注意这项政策?
根据深圳市政府官方最新公布的政策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的人群才能满足深圳市纳税入户的要求:
1.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需要注意的是,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三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此外,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还需要满足以下其他条件:
1. 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2. 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3. 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需要提醒申请人的是,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申请落户。目前积分入户系统还没有开放,但政策规定可以先积分100或者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新政策是超过按分数排队。如果积分不足或需要办理落户,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代办公司。
对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来说,如果想申请深圳市纳税入户,需要先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的纳税入户标准,这将帮助他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