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政府最新规定,入户深圳纳税人需要有连续三个纳税年度的完税证明。具体纳税额的要求括如下: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额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另外,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同时,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要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者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最后,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您不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就只能通过积分制度入户。积分系统暂时还未开放,可以先积分100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新政策是超过按分数排队。如果您需要办理此类业务,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入户深圳的过程中,应及时关注官方政策的变化并且遵守相关规定,因为政策变化时,办理程序和条件可能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