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深圳优惠政策一直是各大企业和个体户关注的重点。纳税减免政策自然也是其中重要的一环。按照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深圳市落实优惠税收政策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其中规定了纳税减免政策。本文将为您一一梳理。
一、申请资格
若要享受深圳市的纳税减免优惠政策,您需要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需要注意的是,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三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此外,年龄也是申请资格的一项重要限制。申请人的年龄不能超过50周岁。若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则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同时,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附上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最后,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减免政策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户籍迁入深圳市,自迁入之日起3年内,按规定享受本市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税费减免或免征政策。
其中,个人所得税方面,申请人在深圳的第一年、第二年和第三年可分别享受50%、30%及20%的减免。
2.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等其他类型的申请人,自户口迁入之日起3年内按规定享受自期满后3年内的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减免政策。
其中,个人所得税方面,自期满后第1年、第2年和第3年可分别享受50%、30%及20%的减免。房产税和车船税方面,自期满后第1年及第2年可分别享受50%和30%的减免。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纳税减免政策的申请人还需积极缴纳税费,否则可能面临政策被取消的风险。
三、申请流程和时间
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市税务局网站或税务APP等途径在线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纳税证明、在深楼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2.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身份证、纳税证明、在深楼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纳税证明、在深楼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申请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四、总结
深圳的纳税减免政策为合法、纳税良好的企业和个体户提供了极大的优惠。如果您符合政策申请条件,那么一定要好好把握这个机会。但是如果您无法符合条件,也不要放弃,可以通过其他渠道积分或者联系代理公司进行落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