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深圳市逐渐收紧落户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落户者,深圳市政府也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就包括纳税积分入户。下文将详细介绍深圳纳税积分入户的申请条件。
一、身份和纳税条件须符合以下之一: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值得注意的是,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二、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三、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须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四、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上述条件无法满足,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进行申请。积分入户暂时还未开放,但可以先积累100分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此外,新政策规定,落户将由按时间先后顺序,变为按分数排队,积分高者优先获得落户资格。
深圳市户政中心的落户申请手续相对简单,除工本费外无其他收费,个人可以自己亲自前往申请,也可以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办理。根据市场行情,代办深户一般收费标准是1800-2000之间。
总之,深圳市纳税积分入户政策为有纳税证明的合法纳税人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落户途径,同时也对落户者的身份、纳税和行为等方面设置了严格的限制条件,确保落户者的素质和能力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