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户办理,社保代缴!
推谷小保 2023-09-21 12:48:25
深圳市宝安区纳税入户标准是一项新政策,旨在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来宝安区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该政策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个性化服务。下面就深圳宝安纳税入户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适用条件
1、纳税额
申请人必须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一定额度以上。具体数据如下:
a)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
b) 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
c)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
d) 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
2、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且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3、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4、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二、审批流程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需在申请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反映意见。
公示期结束后,即可进行申请。申请人需要带齐以下材料到户政中心办理纳税入户: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最近3个纳税年度内的完税证明;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提供最近3个纳税年度内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3、因退休、外派、学业、出于职务需要离深等原因而需要迁出户口的,需提供单位出具退休证、外派出国派遣证、在职证明、学校证明、拟任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4、居住证原件。
5、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三、收费标准
深户一般收费标准是1800-2000之间,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
四、总结
深圳市宝安区的纳税入户政策助力优秀企业和有能力的人才积极投身宝安区经济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还提高了政策执行的可行性和公正透明度。申请人需要注意适用条件和审核流程,提前准备相关材料,以便办理过程更加顺利。对于不满足条件的申请人,还可以通过积分入户系统进行申请,也可以参照代办深户服务机构,如深圳安家保等进行咨询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