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纳税入户文件是否对纳税人有额外的要求?
深圳市最近推出了一项新政策,允许符合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在深圳市落户,这项政策对纳税人有哪些额外要求呢?
首先,申请人的身份和纳税条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三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其次,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第三,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者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第四,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申请人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申请落户。积分系统暂时还未开放,可以先积分100或者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新政策是超过按分数排队。积分不够或者需要办理落户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
总的来说,深圳市纳税入户文件对于纳税人有一定的要求,但可以看出,政策主要针对纳税额较高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自然人股东等人群,对于其他纳税人,可以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获取落户资格。这一政策的推出,对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和企业落户深圳市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