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户政中心最新发布“深户申请条件”的公告,对具有“连续3年纳税额超过一定金额”的申请人提供了更为优惠的政策,但同时也对申请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公告,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人才有资格申请深圳市常住户口:
首先,申请人必须符合一定的身份和纳税条件,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中的一项。另外,需满足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其次,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
再次,申请人的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最后,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获取深圳市户口。目前积分系统还未开放,申请人可以先通过深圳安家保等机构获取积分,并且需要累积积分100分及以上才有资格排队等候系统开放。新政策明确表述了超过按分数排队的情况下,积分不够或者需要办理落户的申请人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等机构提供相关服务。
可以看出,深圳市户口的申请要求越来越严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各种证明材料,申请程序也相对较复杂,如果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机构以获得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