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纳税积分制度调整,对企业有哪些影响?
深圳市自2016年起实施企业纳税积分制度以来,推动了企业的纳税诚信和依法纳税意识的提升,加大了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力度。2019年11月15日,深圳市税务局制定了新的《深圳市落户积分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对企业纳税积分制度进行了调整,对企业产生了重要影响。
首先,新《办法》扩大了落户对象范围。除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自然人股东、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外,还增加了“其他申请人”这一类别,即任职于深圳市政府及其下属部门、事业单位、企业(不含国企)、社会团体、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人员。这一扩大落户对象范围的举措,有利于减轻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部门的用人压力,同时也有助于吸引人才为深圳的发展贡献力量。
其次,新《办法》调整了落户积分评分标准,将纳税金额和缴纳年限作为评价纳税人信用的重要依据,并对高额纳税人和连续缴纳税款3年以上的纳税人给予积分奖励。这意味着企业要提高纳税诚信度,不仅需实现税款全额缴纳,还要做到按时缴纳、无欠税记录,这也有助于规范纳税人的行为、促进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第三,新《办法》取消了以往“按分数排队”入户的方式,而是将落户积分和背景资料集中统一审核,采取积分高低、背景资料审核合格的方式,入户人数不受限制。这对于落户申请人来说,有利于降低了落户的门槛和难度。
总之,深圳企业纳税积分制度的调整,对企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企业要始终保持纳税诚信,全面执行税收政策,不断提高税收负担意识和合规意识,为深圳的发展提供税收支持,同时也将提高企业的社会声誉和形象。此外,对普通公民而言,费用相对较低的积分入户将有助于提高深圳市吸引人才和优质人口的能力,进一步推动深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