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积分落户需要交多少纳税?纳税金额标准是怎样的?
自2019年起,深圳市实行新的积分落户政策,该政策将所得税纳税额作为落户申请条件之一,并设置了不同的纳税金额标准。
根据南山区户政局发布的公告,深圳积分落户申请人的纳税金额标准如下: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需要注意的是,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还需满足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此外,根据规定,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如果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还需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同时,申请人还需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但积分系统目前尚未开放。需要办理积分入户的申请人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对于积分不够或需要办理落户的申请人,深圳安家保也可提供代办服务。需要注意的是,代办深户一般收费标准为1800-2000元之间,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