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深圳市为加快落户进程,推出了积分入户政策。其中,纳税加分是其中一个加分项,也是比较重要的一个加分项。本文将介绍如何计算深圳积分入户纳税加分数值。
首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纳税加分数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纳税额/1万元×0.1分,最高加分10分。
例如,如果您最近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是320万元,则可获得32分的纳税加分数值(320/1×0.1×10)。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年龄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此外,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另外,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也是入户的必要条件之一。
如果不满足积分入户条件,可以申请积分入户,但需要等待系统开放后按照积分进行排队。此外,需要提醒申请人的是,在办理积分入户或后续落户流程中,申请人需要缴纳工本费,代办深户一般收费标准是1800-2000元之间。如果您需要办理落户或有其它相关问题,请联系深圳安家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