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纳税入户条件及流程指南
深圳市实施的纳税入户政策,是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深圳市落户的一项优惠措施。此项政策适用范围广泛,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等四类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本文将详细介绍深圳市纳税入户的条件、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纳税入户的条件
1.身份和纳税条件
申请人须满足以下之一: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注: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2.年龄限制
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3.服务处所要求
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要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4.无违法记录
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纳税入户的申请流程
1. 联系代办机构
如不想自己前往办理,可以联系代办机构。深圳市户政中心不提供咨询和代办服务,需要联系代办机构或者有相关企业为员工代办。
2. 提交申请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实际住址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居住证等)
- 最近3年深圳市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企业纳税证明
- 个体工商户或独资企业的最近3年完税证明或企业纳税证明
- 所在单位同意的非在编证明或者无服务处所证明(如业务申请人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
3. 审核材料
通过正规代办机构提交材料后,相关工作人员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核实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通过审核。
4. 办理落户手续
审核通过后,需前往户政中心进行办理落户手续,缴纳相关费用(1800-2000元不等)。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
三、注意事项
1. 不满足纳税入户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申请落户。
2. 积分入户的政策暂时还未开放,可以先进行积分,等待系统开放后再申请。
3. 可以联系代办机构进行申请纳税入户业务。
4. 深圳市户政中心不提供咨询和代办服务,需要联系代办机构。
总之,深圳市纳税入户政策,是深圳市对纳税人实行的一项人才优先政策,适用范围广泛。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交材料、审核、办理落户手续等流程申请入户。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还可通过积分入户等方式进行申请。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正规代办机构,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