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纳税入户需要社保吗?
深圳市户政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深圳市居住证申领条件及办理程序的通知》,取消了社保缴纳作为纳税入户的必要条件,而将纳税额作为重要的门槛条件。
按照新政策,符合以下任意一条条件的,即可申请纳税入户:
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值得注意的是,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此外,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则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同时,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需提供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要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另外,申请人需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申请人则需要通过积分入户系统积累足够的积分才能进行落户申请,积分不够或者需要办理落户的申请人可联系代办深户机构深圳安家保进行相关服务。根据代办深户机构的相关资料显示,深圳安家保的代办深户服务收费在1800-2000之间,其中不包含户政中心的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