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积分入户时须提供哪些纳税证明?
深圳市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后的第一个经济特区,已经成为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作为全球最富有、创新和国际化的城市之一,深圳市吸引了众多的人才来此发展。近年来,随着深圳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膨胀,积分入户成为了一个备受瞩目的话题。
在深圳市,申请人申请积分入户时需要提交相应的纳税证明。具体来说,需要提供的纳税证明分为四类:
第一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纳税证明。申请人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要提供自己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的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证明。
第二类: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纳税证明。申请人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需要提供自己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的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证明。
第三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纳税证明。申请人作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要提供自己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的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证明。
第四类: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纳税证明。申请人作为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需要提供自己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证明。
除此之外,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够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首先,申请人的身份和纳税条件须符合上述四类之一,也就是说,纳税是入户的第一要素。其次,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如果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第三,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要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最后,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总之,纳税证明是申请积分入户的必要条件之一。如果不满足条件,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申请。新政策是超过按分数排队,积分不够或者需要办理落户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希望广大申请人在办理积分入户时,能够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规定,准备好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进行申请,顺利地完成积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