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政府出台了一项新税收政策,即深圳市一百万个人纳税可享受税收优惠。据了解,该政策旨在激励更多市民积极缴纳税款,同时给予一定的回报。
首先,该政策的适用范围主要是在深圳市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达到一定标准的个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具体标准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24万元以上。
其次,申请人还需满足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同时,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包括免征个人所得税、奖励个人所得税缴纳、缓交房产税等多种优惠措施。此外,申请人还可以享受较为便捷的落户服务,如积分入户、加急落户等。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先积分入户,稍后等待系统开放通过积分排队,也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代办落户。根据深户一般收费标准,代办费用大约在1800-2000之间。
总之,深圳市政府出台的这项税收优惠政策,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多的回报,同时也促进了更多市民积极缴纳税款。这也体现了深圳市政府的用心良苦,希望通过这样的政策鼓励更多市民为城市的发展献力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