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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新政策:个税不得存在逃税嫌疑

推谷小保 2023-08-19 14:01:27

深圳宝安区新政策:个税不得存在逃税嫌疑

9月22日,深圳宝安区政府发布了一则关于个税的新政策,该政策规定,所有申请办理深圳宝安区户籍的申请人在申请前必须证明自己没有存在逃税嫌疑。这一政策旨在打击逃税现象,规范纳税行为,为深圳市的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税收环境。

按照宝安区政府发布的要求,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人才可以申请办理户籍迁移:

第一,身份和纳税条件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人员包括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且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以及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里具备相适应的身份资格的申请人。另外,符合以上条件的合法就业个人只需证明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金额达到24万元以上即可。

第二,年龄不超过50周岁。但如果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申请人,则可把迁户的年龄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第三,申请人的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必须反映出申请人所在的单位不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如果申请人所在单位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申请人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第四,申请人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申请人不满足以上要求,仍然可以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申请办理深圳宝安区的户籍迁移。目前,积分系统还未开放,如果需要办理落户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

总之,深圳宝安区的这项新政策是为了规范个人纳税行为,遏制逃税现象,创造更良好的税收环境。同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清晰的标准来规划自己的纳税行为,并且方便地申请户籍迁移,提高了市民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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