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于2019年10月实施了新的落户政策,该政策主要针对纳税人口,具有较高的纳税额的外来人口可以通过纳税入户的方式在深圳获得居住证。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深圳纳税入户所需材料中不包括申请居住证明的证明文件。但是,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通过纳税入户获得深圳居住证。
首先,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身份和纳税条件之一: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其次,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申请人还需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最后,如果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则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如果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就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获得深圳居住证。目前,积分系统暂时还未开放,可以先通过积分100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新政策是超过按分数排队。而如果积分不够或者需要办理落户,申请人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代办深户一般收费标准是1800-2000之间,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
总之,通过深圳纳税入户申请深圳居住证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纳税条件,还需要符合年龄、政治记录等方面的要求,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以证明自己符合落户条件。对于条件不符的申请人,只能等待积分入户开放或联系代办机构进行落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