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公安局发布了一项新的纳税入户政策,不同纳税额对应不同的入户门槛。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鼓励并优先落户高质量的税收贡献者,同时也为深圳市的居民落户提供了更多机会。
根据这一政策,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还需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3年或以上,且一直具备相应的身份资格。
此外,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若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如果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则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此外,申请人还需无任何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将只能通过积分系统进行入户申请。目前,积分系统还未开放,可先积分100分或以上,等待系统开放后再进行申请。新政策中,超过纳税入户门槛的申请者将获得更高的优先级。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工本费外,户政中心不会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代办深户一般收费标准在1800-2000元之间。对于有需要办理落户的申请人,也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进行咨询和代办。
此次深圳纳税入户新政策的实施,旨在更好地发挥税收贡献对城市发展的促进作用,同时也为居民提供更多落户机会,为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