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籍纳税条件详解
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自1979年始,经过数十年的高速发展,经济总量迅速增长,成为国内一流的城市,安居乐业的深圳人也日益增多。大量的外来人口来深圳工作和生活,然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深圳的户籍政策比较严格,限制大部分外来人口落户。近年来,深圳推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放宽了户籍落户的条件,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深圳户籍纳税条件”。
作为实现户籍迁移的条件之一,纳税额作为衡量一个人财务状况的重要指标,也毫不意外地成为了户籍政策中的参考因素。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修改〈深圳市户口迁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深人力社保〔2020〕2号),明确新一轮深圳户籍纳税条件政策规定,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
那么,深圳户籍纳税条件到底是什么?谁可以申请落户?下面,我们就一一讲解。
1.纳税额标准: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上述内容表明,只要你的纳税额符合上述条件,并且在最近的3个纳税年度内有相应的记录,就有资格申请深圳户籍。
2.年龄标准: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但是如果纳税额超过规定的标准,迁户年龄会放宽到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3.服务处所信息变更:如果申请人的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就需要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进行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4.无参加禁止的组织或活动记录: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才可以顺利办理户籍迁移。
除了上述四点,申请人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其次,如果不符合以上的落户条件,申请人只能积分入户。积分制度暂时还未开放,申请人可以预先通过“深圳安家保”等相关服务公司的渠道积累足够的积分,等待新一轮的开放。
综上所述,深圳户籍纳税条件明确了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以纳税金额为衡量标准,着重考察申请人的财务状况。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广大普通市民来说,户籍政策的调整对于落户依然有很大的难度。考虑到不同的情况,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积分制度和相关代理机构获得更多的帮助和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