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新政策——纳税入户时间大幅缩短至日
近日,深圳宝安区发布了一项新政策,将纳税入户时间大幅缩短至日,引起广泛关注。该政策的实施将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迁户服务,对于发展深圳经济和增强居民获得感都具有积极作用。
一、政策解读
据悉,深圳宝安区实施的纳税入户政策,是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申请的: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此外,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括55周岁)。
若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需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此外,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若不符合以上条件,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积分系统目前尚未开放,但可以先积分100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此外,对于积分不够或者需要办理落户的申请人,可以联系代办深户,预计收费在1800-2000元之间。
二、政策启示
深圳宝安区实施的创新纳税入户政策,是积极推动落户政策改革、加速人才引进、促进区域发展的有力举措。本次政策的出台,对于优化落户制度、助推深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增强居民获得感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
首先,本次政策将纳税额作为主要审批指标,有利于优化人才引进政策,引导更多高质量人才来宝安创新创业,促进人才流动和集聚,进一步提高宝安区的自我发展能力。
其次,该政策有利于推动深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经过多年的发展,深港两地已经成为世界级的城市群,而未来深港澳大湾区的建设需要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为区域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最后,政策的出台有助于增强居民获得感。随着深圳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落户政策的改革也在不断加速,而本次政策的实施将使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更加便捷快速地在宝安区落户,同时也为其他地区的落户政策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总之,深圳宝安区的纳税入户政策的实施,短时间内解决落户难的问题,同时也为未来的市场化改革、人才引进等工作提供了经验和思路,有望为广东省内其他城市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