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自2019年2月20日起,实施了新的落户政策。此次政策的调整,确立了“落户第一阶段积分入户,第二阶段限额入户”的制度体系。新政策要求,达到一定积分的人才和创新创业人员将优先享受定向分配(限额入户);其余人员则需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进入深圳。
然而,对于一些未成为深圳公司股东的人士来说,仍然有可能获得深圳居住权。要加入深圳公司的股东并不容易,而且有许多前置条件。但是,不必拥有公司股份,就能获得深圳居住权的做法也是可行的。具体来说,这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身份和纳税条件
申请人需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一定金额以上。如果是一个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股东或合伙企业出资者,应该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额在60万元以上。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要求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中纳税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如果是在深圳合法就业的个人,需要最近连续3年纳税额达到24万元以上(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此外,申请人需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内工作至少连续3年。
(二) 年龄要求
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如果缴纳的纳税额达到规定的1倍以上,年龄则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
(三) 工作单位及身份要求
如果申请人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如国家部委、办事处、局等)工作,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并且该单位同意其户口迁出或者变更户口簿的“服务处所”信息。
(四) 无违规记录
申请人需要保持良好的社会记录,不能有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满足以上条件,可以考虑申请深圳居住权。请注意,尽管本文中的条件是非常详细的,但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实际需求来考虑。因此,在申请之前,建议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了解申请流程和各类费用。同时,如果您需要代办深户,可以咨询代办深户有关代办方式及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