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深圳市户政局发布了新的纳税落户政策,引起了很多市民的关注和咨询。其中,最受关注的是申请条件有何变化?以下我们就来简单了解一下。
按照新政策,申请纳税落户的条件如下:
首先,申请人的身份和纳税条件须符合以下之一:
一、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二、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三、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四、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需要注意的是,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其次,年龄不超过50周岁。如果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第三,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最后,申请人必须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的话,就只能选择积分入户。目前,积分系统还未开放,市民可以先积累一定积分或者等待系统开放之后进行申请。如果积分不够或者需要办理落户,可以联系代办深户,一般收费标准在1800-2000之间,请大家注意。
总之,新政策对纳税落户的条件进行了一定的调整,让更多有纳税能力的人才有机会在深圳落户,这对深圳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市民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请,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到户政局进行咨询,他们会为大家提供详细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