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政府发布了纳税额奖励入户新政策,引起了广泛关注。据了解,该政策旨在通过奖励高纳税额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等纳税人,鼓励其落户深圳市,促进经济发展。
根据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身份和纳税条件须符合规定、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不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申请人同时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只能通过积分入户。不过,积分系统目前还未开放,可以先积分100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如有需要,可联系深圳安家保代办入户。
那么,深圳市纳税额奖励入户是否可以叠加其他优惠政策呢?笔者在此为大家解答。
据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深圳市纳税额奖励入户不得与其他政策叠加使用。但在此前,深圳市政府曾发布过多项优惠政策,如“深户”、“积分落户”等。在这些政策中是否可以叠加使用呢?答案是不行的。
以“深户”为例,深圳市官网明确表示: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享受至少4项类型的优惠政策,包括户口登记手续简化、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性住房等。但是在文中明确指出,新政策与旧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综上所述,深圳市纳税额奖励入户不能与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使用。但是,政策适用范围广泛,奖励力度较大。如果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能够及时递交申请,获得政策的概率很高。希望该政策能进一步推动深圳市的经济发展,为市民带来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