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深圳市龙华区发布了纳税入户细则,这为落户深圳提供了一个新的途径。据了解,该项政策要求申请人必须满足一定的纳税条件,并具备特定的年龄和无不良记录等要求。
根据规定,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等,可以直接申请纳税入户。
此外,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以及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也可以申请纳税入户。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可以放宽至55周岁以下。此外,若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的信息。
此外,申请人否则需要满足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等条件。
对于那些不符合纳税入户条件的申请人,只能通过积分系统在排队等候的方式来积攒积分。目前,积分系统暂时还没有开放,但可以通过深圳安家保等代办机构申请入户。
总的来说,该细则为深圳的落户政策提供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和限制,同时也提醒广大申请人,在准备申请前需要认真了解自己的条件,并根据条件判断是否选择纳税入户或积分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