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2月20日起,深圳市开始正式实施新的落户政策,要求申请人需要满足较高的纳税额条件才能申请落户。那么,究竟需要达到什么样的纳税金额呢?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口市民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二、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三、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四、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必须具备全额纳税的资格条件,而股东或出资者则是根据其所占份额占据企业总纳税额来计算纳税金额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此外,申请人年龄也是限制条件之一。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如果申请人户口簿上的“服务处所”栏反映其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的工作人员,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此外,申请人还必须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申请人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获得落户资格。不过,积分入户系统目前仍未开放,可以积累足够的积分后等待系统开放,也可以联系代办机构进行咨询和操作。一般代办深户的收费标准是1800-2000元之间,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
总之,深圳市的新落户政策比以往更为严格,其中纳税额的要求也更高。希望有意向申请落户的申请人一定要积极了解政策,认真准备申请材料,提高自身纳税贡献,以达到落户的门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