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年纳税入户条件公布
近日,深圳市户政中心公布了新的年纳税入户条件。根据新政策,只有满足一定条件的申请人才有资格申请年纳税入户。如果不满足条件,则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申请深户。以下是具体的条件说明:
一、身份和纳税条件
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二、年龄限制
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但是如果纳税额超过规定的1倍以上,则迁户年龄可以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三、服务处所信息
如果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则需要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四、无违法记录
申请人必须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申请人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申请深户。目前积分系统暂未开放,可先通过积分100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后再行申请。如需办理入户手续,可咨询深圳安家保。据悉,代办深户一般收费标准在1800-2000之间,户政中心除工本费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总的来说,深圳市推出的新的年纳税入户条件打破了之前的“积分入户”模式,提高了深户的门槛,也更加重视个人的纳税能力和贡献。这一新政策的实施不仅将有助于优化深圳市的人口结构,还将为深圳市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活力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