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深圳日益成为全球经济中心之一,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深圳工作、生活并申请落户。但是,落户申请对个人纳税记录有一定的要求。
首先,申请人必须满足特定的身份和纳税条件。根据规定,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才有资格申请深圳落户。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其次,申请人的年龄也是一个限制条件。根据规定,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如果申请人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在申请落户时还需要提供该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最后,申请人不能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申请人不满足上述条件,就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进行申请。不过,积分系统目前还没有开放,可以先积分100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新政策是超过按分数排队。积分不够或者需要办理落户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
总的来说,深圳落户申请对个人纳税记录有较为明确的要求和限制条件。申请人在申请之前务必确保符合相关要求,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