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入户是指在深圳市内连续3年缴纳一定额度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后,可以成功办理深圳户籍。这一政策有利于深圳市的经济建设和人才引进,同时也对申请人提出了一定的要求。本文将详细介绍纳税入户的要求。
一、身份和纳税条件
纳税入户的首要条件是身份和纳税条件须符合以下四条之一:
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二、年龄条件
申请人的年龄必须不超过50周岁。如果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三、服务处所
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四、无记录
申请人不能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需要强调的是,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就只能积分入户,但积分系统目前还未开放,可以先积分100或者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新政策是超过按分数排队。积分不够或者需要办理落户,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等代办服务机构。
总之,纳税入户虽然对申请人提出了一些要求,但也能够从侧面证明深圳市对于引进人才和营商环境的重视,对于合法纳税的企业和个人也是一种肯定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