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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积分入户纳税证明可以使用缴纳社保证明替代吗?

推谷小保 2023-08-02 23:42:18

深圳积分入户纳税证明可以使用缴纳社保证明替代吗?

深圳市政府于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新的户籍政策,若满足条件,可通过纳税证明来实现深圳市积分入户。不过,对于某些人来说,他们可能无法提供相应的纳税证明,那么是否可以使用缴纳社保证明替代呢?

首先,让我们看看深圳市什么是积分入户。积分入户是指根据深圳市的积分制度,根据个人在深圳市的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对其进行积分评定,达到一定积分标准的居民可以通过积分落户。同时,若符合条件,还可以通过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或其他税费的纳税证明,实现积分入户。

那么,对于那些无法提供纳税证明的申请人,是否可以使用缴纳社保证明代替呢?答案是肯定的。

2019年11月5日,深圳市纳税服务局官网上发布了消息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也可以提交其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来代替纳税证明。

那么,符合哪些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使用社保证明来代替纳税证明呢?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积分入户申请办理服务的联合通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均可以使用其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来代替纳税证明: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同时,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此外,申请人在办理缴纳社保证明时,应当注意,该证明需要包括最近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纳情况,且需要由单位或其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开具并加盖公章。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申请条件仅代表着获得深圳市积分入户的资格,并不代表着能够马上就能够获得深圳市户籍。同时,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仍需通过积分系统进行排队等待,或委托相关代办机构办理。

总之,深圳市积分入户是一个比较新的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说,使用缴纳社保证明代替纳税证明是可以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该政策仅适用于符合一定条件的自然人,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仍需通过积分系统或相关代办机构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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