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市出台了新的入户政策,除了继续执行积分入户制度,还新增了按照纳税额来入户的政策。根据新政策,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达到一定额度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股东和经营者,以及合法就业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都可以通过纳税额来实现户籍迁移。
具体而言,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另外,申请人的年龄不能超过50周岁,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纳税额者可以放宽至55周岁以下,同时还要满足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等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合法就业的个人可以不受限制申请入户。其他申请人必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对于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者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只能继续采用积分入户制度。需要注意的是,积分入户制度暂时还未开放,并且只能通过积分系统来排队入户。积分不够或需要办理落户等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等相关机构来办理。但是在未来,将会根据积分排队的先后顺序来入户。
总的来说,这一新政策对于那些符合纳税要求的人来说,将至少可以缩短一些入户的时间。更重要的是,纳税的企业和个人将会得到更多的优惠和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