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政府针对落户政策进行了调整。根据新政策,申请人只要获得居住证即可享受本地居民税收政策,不再需要落户。这一政策对于想要在深圳市常住的人们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利好消息。
根据最新规定,申请人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首先,身份和纳税条件须符合以下之一: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其次,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第三,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最后,申请人必须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满足以上条件,则可以申请居住证,并享受本地居民税收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则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积分系统暂时还未开放,可以先积分100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如果积分不够,或者需要办理落户手续,可以咨询代办深户。一般来说,代办深户的收费标准为1800-2000元,户政中心除工本费以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对于想要在深圳常住的人们来说,新政策无疑是一大利好。相信随着政策的实施,更多的人将享受到在深圳稳定生活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