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于2019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的纳税入户政策。根据规定,纳税入户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此外,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申请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不满足纳税入户的条件,就只能通过积分入户。但是,目前深圳市的积分入户系统还未开放,暂时也没有官方发布具体开放时间。建议考虑代办深户,平均收费在1800-2000元左右(不包含户籍和证件费用),对于积分不足或需要办理落户的申请人来说是一种方便快捷的选择。
最后,提醒申请人注意,本文提供的信息和费用仅供参考。具体的政策解释和办理流程可能会因政府部门的调整而有变化,建议在申请时仔细阅读政策规定和办理指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