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残障人士所得税优惠政策介绍
自从2019年1月1日起,深圳市实行了新的残障人士所得税优惠政策,旨在为残障人士提供更多的优惠、更加公平的税收政策。根据政策,市残疾人联合会、各残疾人组织、街道办事处、区残联或司法鉴定机构都可以审核残疾人士的身份和残疾等级。下面是该政策的具体介绍。
一、对象及条件
该政策的适用对象为在深圳市内残疾等级鉴定合格的居民,其条件如下:
1.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和《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规要求的残疾人士。
2.年满18周岁,在深圳市内持有效居住证的残疾人。
3.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或三级。
4.个人所得应税所得额在当年度不超过6万元人民币。
二、所得税的具体优惠办法
1.所得税起征点
残疾人士若没有工作,所得达到一定额度也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现在起征点已经从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对残疾人士减轻了经济负担。
2.收入扣除
残疾人士个人所得税收入扣除标准也得到了提高,常规扣除标准从4800元/月调整为8000元/月,特殊扣除标准按不同的残疾程度分别执行,其中一级残疾人每年可享受30000元的专项扣除。
3.税率的优惠
对于残疾人士所得税税率也得到了优惠:一级残疾人从3%优惠至2%;二级残疾人从10%优惠至4%;三级残疾人从15%优惠至6%。
三、申报流程及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残疾人士需要提交特定的材料来申请享受该政策。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一旦上传某种材料,在其它申请材料中不必再次上传该材料,但需保证该材料的正确性。
首先,申请人需要到深圳市人民政府官网或深圳市税务局官网下载“深圳市残疾人士所得税优惠申报表”,并填写完整。
其次,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原始发票或代开发票及相关凭证。
2.收入证明,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费、特许权使用费、专利权使用费等收入的收据或相关凭证。
3.收到的不属于计算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范围的利息、股息、红利、财产转让收益等收入的证明及相关凭证。
4.具有代表性的收入项目的计算细节。
5.根据税收协定享受免除或减免税款应当提供的相关文件。
6.其他与所得税有关的文件、证明。
四、总结
深圳市政府的残障人士所得税优惠政策,为残障人士提供了实际的经济支持,使他们在生活中更加容易融入社会、享受同等的权利。但仍需遵守政策标准执行相应的步骤来申请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满足条件的残障人士可以享受到该政策带来的实际利益。为了方便申请人申报所得税优惠,市政府已经建立了多个窗口,同时也可以委托省外专业中介机构为其提供申报代理服务,不管是哪种方式,残障人士们都能够更好地享受到政策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