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6日,深圳市政府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落实人才优先市民落户政策的通知》,宣布将出台新的深圳年纳税入户政策。
根据新政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50周岁,就可以在深圳申请年纳税入户。条件如下:
一、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二、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三、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四、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需要注意的是,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如果纳税总额超过规定数额的申请人,迁户年龄可以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此外,申请人需要在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其工作单位,如果其所在单位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最后,申请人不得存在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选择积分入户。目前积分系统暂未开放,可先通过深圳安家保等代理机构进行积分申请。根据新政策,将按照积分高低进行排队,积分越高越有优先审核的机会。
需要注意的是,代理机构仅收取工本费,而户政中心本身不会另外收取任何费用。
在深圳落户,不仅是一个城市身份的认同,更为重要的是为生活和事业发展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而新政策推出的深圳年纳税入户,对于那些有实力、有能力、有纳税记录的企业家和个体户,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希望新政策的推出能够对深圳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