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纳税入户新政策对积分落户有何影响?
深圳市政府在今年9月16日印发了《深圳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了新的个人纳税入户政策,对之前实行的积分落户政策进行了调整。
按照新政策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才有资格享受个人纳税入户政策: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同时,还有其他限制条件,比如年龄不超过50周岁,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等。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个人纳税入户政策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不需要通过积分落户的方式来获得深圳户籍。这对积分落户的人员或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对于绝大部分人群来说,无法达到这些门槛,只能通过积分系统积分落户。由于目前积分系统还未正式开放,所以在积分不够,或者需要办理落户的情况下,可以找代办深户公司进行代办。据了解,代办深户一般收费标准在1800-2000元之间,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同时,代办深户公司也可以提供一定的咨询服务,帮助有需要的申请人顺利拿到深圳户籍。